老公偷吃人妻遭捅死 遺孀求償1300萬結果是…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廚師鄒正峯發現何姓妻子與陳姓小王交往,何女答應與陳男分手,兩人也協議離婚。去年何女說要回娘家,鄒男後腳跟上,撞見陳男也在場,一時暴怒一刀刺死陳男,一審依殺人罪判處15年徒刑;陳男妻子淚訴,她與陳男相識20多年,要向鄒男求償精神慰撫金、喪葬費與女兒、婆婆的撫養費共1300多萬,法官僅同意500多萬,至於陳妻在案發前是否知道丈夫與何女交往?判決書內沒有提起。
今年40歲的何女是門市人員,工作月薪約2、3萬,大她6歲的丈夫鄒男收入也不高,兩人沒有孩子,經濟狀況並不是很好。陳男時常到何女店裡,兩人因而熟識,雖然各有家庭,仍偷偷交往,直到去年2月鄒男發現自己被戴了綠帽,罹患憂鬱症,萌生輕生念頭。
何女為安撫丈夫,願意與陳男分手,丈夫也希望能與何女重新開始,同意兩人同居但協議離婚。何女自稱,在與陳男分手後,陳男給她一封分手信,捨不得結束這段關係,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聯絡陳男,但某天看到陳男在LINE動態上PO出受傷的圖片,基於之前情感讓她緊張,又與陳男聯絡,在案發前一天,陳男來找她,希望能復合但她已經與丈夫答應要復合,因此找陳男到娘家談。
鄒男說,案發前一天,何女半夜哭醒,覺得與陳男的感情讓她很難受,5月27日一早妻子想要先回娘家,再去上班,鄒男也想找丈母娘訴苦,但他不曉得妻子約了陳男回娘家談復合,他一推門進何女娘家就看到陳男,情緒失控殺人。
法官認為,鄒男在犯案後不斷辯稱結果是陳男自己造成的,態度並不好,也未與被害人和解,是對家屬的二度傷害,依殺人罪判鄒男15年徒刑。
陳男的妻子名下土地、田賦財產約有600萬,她失去丈夫後心裡負擔沉重,對鄒男提出民事求償,包含喪葬費、女兒、婆婆的撫養費以及精神補償費共1300多萬。
不過,財產總額僅10萬的鄒男請求駁回陳妻訴求。最後民事庭法官認為,陳妻的女兒與婆婆的精神慰撫金應該以150萬元適當,加上撫養費與喪葬費,共500多萬。至於陳妻在案發前是否曉得亡夫與何女交往?判決書沒有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