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便民考量 屏澎區行車事故鑑定會將從高雄遷至屏東
2019/11/03 11:55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公路總局基於便民考量,明年1月1日起,將把目前設於高雄市的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搬遷至屏東監理站行政大樓3樓辦公,並從今年11月起,於屏東監理站召開事故鑑定會議,同時在該站服務台受理事故鑑定案件。
民進黨籍立委鍾佳濱指出,原臺灣省高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設於高雄市鳯山區,受理高雄縣、屏東縣、澎湖縣行車事故案件鑑定事宜,高雄縣市合併後,管轄區重新劃分,該會調整為僅受理屏東縣、澎湖縣行車事故案件鑑定,並更名為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會址仍設於鳳山,由於該鑑定會受理澎湖縣行車事故案件通常採取視訊鑑定,故需前往鑑定會洽公者主要以屏東縣民為主。
鍾佳濱表示,屏東縣去年有601件行車事故申請鑑定,由於民眾保險觀念興起,申請鑑定行車事故案件逐年上升,考量屏東縣每年有上千名縣民為出席鑑定會議進行陳述,須奔波往返高屏費時不便,他要求交通部將屏澎區鑑定會遷至屏東,獲得公路總局善意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