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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女被哥哥同學性侵罹憂鬱症 5年後揭發暴行

性侵示意圖。

性侵示意圖。

2019/11/17 08:56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真是情何以堪!陳姓男子在16歲生日當天到同學家開生日趴,酒後因不勝酒力,被同學家人好心留宿,沒想到他卻酒後起色心,強行進入同學年僅13歲的妹妹房間,性侵得逞,5年後被害人仍未走出陰影,經診斷罹患憂鬱症,陳男暴行才遭揭發,新竹檢方依性侵幼女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警方調查,2014年11月陳男滿16歲當天,到國中女同學位於新竹縣住處烤肉飲酒,嗣因不勝酒力留宿該處,留宿期間,明知同學妹妹當時年僅13歲,竟基於強制性交犯意,進入房間,強行褪去同學妹妹衣褲,將生殖器及手指插入性器方式強制性交得逞。

陳男到案後,供稱酒後留宿該處,卻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已喝醉,未與同學妹妹發生性行為。

然而根據病歷紀錄,被害女童因受性侵而罹患憂鬱症,因此檢方認定陳男涉嫌重大。

檢方表示,檢察官受理一般刑事案件,發現被告於犯罪時未滿18歲者,應移送少年法庭審理。但被告已滿20歲者,不在此限。由於陳男已滿20歲,惟其於行為時係未滿18歲少年,依規定應由新竹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全案依性侵幼女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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