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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被摸胸舔肩掀裙 色葛哥:帶動現場氣氛

示意圖。非本新聞人物。

示意圖。非本新聞人物。

2019/11/18 06:2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人妻小夏擔任棚拍模特兒,攝影師阿國在車上以開玩笑口吻說「胸部可不可以讓葛哥(哥哥)摸一下」,拍攝現場舔肩、摸胸、捏臀,又掀裙突襲式拍照,阿國辯稱這是要帶動現場氣氛,小夏回家告訴老公,老公氣得牙癢癢提告求償,法官說帶動現場氣氛也不需摸胸、舔肩、摸臀等,判阿國要賠償小夏老公1萬元。

小夏老公指出,今年7月2日阿國為了追求他老婆小夏,假藉載她在太平區某處棚拍,在車上問小夏:「胸部可不可以讓葛哥(即被告)摸一下」,到拍攝現場兩次伸手至小夏舞衣內摸胸及臀部,還噁心的伸舌頭舔小夏肩膀兩次,又突襲方式掀起小夏舞裙,連續按下快門拍照,現場小夏多次反映不舒服拒絕,被告都不理會。

小夏事後質疑阿國、表達不滿,阿國還是稱:「好可愛捏」、「就是不給我拍是嘛?故意要調我喔?」、「不管啦,我就是想要拍啦」、「我需要你惜惜~哈哈」等,小夏老公認為阿國還在調情,已侵犯他配偶權,請求損害賠償30萬元。

阿國辯稱,沒有性騷擾,對話記錄是斷章取義,無所謂追求或不當行為,他與小夏僅見過1次面,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過高等語。

法官審酌兩人LINE對話紀錄,小夏說「昨晚一直做惡夢,回想那天你手兩次摸我胸部還往內摸,噴水在我身上還不斷摸屁股,把你推開跟你說不要碰,你還笑著說:讓哥哥摸一下嘛。當天還舔我的肩,我推開了,你還繼續摸我身體。」,被告回稱,都是為了要帶動氣氛。

台中簡易庭法官認為,被告辯稱為引導及帶動氣氛,雖然人像拍攝,攝影師及模特兒間的溝通及姿勢、動作引導,進而掌控拍攝氛圍,攝影師常用言語指揮、姿勢示範,給予拍攝指令,但也不需碰觸模特兒身體,縱有碰觸身體,僅限於非隱私部位的角度糾正,如果已經引起不悅,且具爭議部位,絕對不適當。被告觸摸胸部、臀部、舔肩,顯然不適當,原告是小夏配偶,上述性騷擾行為,顯已破壞原告夫妻間共同生活的完整和諧,侵害配偶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審酌雙方財力及地位,以賠償1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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