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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堂縱火案 精神科主任:台灣要靠宗教拯救少年虞犯嗎?

曾姓嫌犯從受輔導的少年變成家暴犯,最後成為縱火犯,讓精神科主任認為台灣的安全防護網暴露3個問題。(資料照,記者萬于甄攝)

曾姓嫌犯從受輔導的少年變成家暴犯,最後成為縱火犯,讓精神科主任認為台灣的安全防護網暴露3個問題。(資料照,記者萬于甄攝)

2019/12/15 06:0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曾姓男子在佛堂縱火案,引起大眾反思「病患與罪犯」的距離,台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庭長謝瑞龍也是受害者家屬,曾與謝法官共事的嘉南療養院癮暨司法精神科主治醫師李俊宏深夜PO文,他認為受輔導的少年,必須去宗教收容場所,背後一定有些問題。在各單位都善盡其職的台灣,難道要靠基督教、一貫道來拯救少年虞犯嗎?他提出「共同處理團隊」、「社區心衛辦公室」與「精神病監」三個問題,希望立委們能深思。

李俊宏與謝瑞龍共事多年,知道謝瑞龍對少年的重視,但也聽謝說過多次,資源匱乏的問題,謝法官為安置與教化這曾男,在無法返家的狀況下,送過幾個安置處所,最後送到了謝法官弟弟所居住的真理佛堂教化,而在這位少年成年之前,雖然風波不斷,但也沒發生重大刑案,為何曾會從一位受輔導少年變成爆打父親的家暴者,更成為犯下7屍縱火案的嫌犯?

而曾男在成年後,因案服刑到過宜蘭、花蓮等監獄,少年法庭針對少年虞犯在成年後,由於已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出獄後沒有銜接上更生系統,也與原生家庭斷裂,讓曾男成為家暴加害人,之後又與佛堂斷裂成為了縱火犯,由社會局申請的家暴保護令,衛生局也多次要求須至精神科就診,在曾出獄後,多次想安排面訪,這樣李俊宏懷疑,以目前的社會機制,是否能處理曾男的個案?其中暴露了3個問題。

第一,國內不是以司法、警政、衛政、社政的共同團隊在思考處理精神疾病犯罪,有的國家有專業的心智法庭,但國內甚至期待單一一個精神科治療,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是相當荒謬的一件事情。而家暴強制處遇的同時,修復式的家庭介入,是現在的家暴處遇裡面完全沒有的,過去幾次會議不斷呼籲要重新檢視整個治療內涵,充實該有的資源,但這種專家會議參加多了,也不過就是讓可以交差的會議記錄厚一點而已。

第二,李俊宏一直形容,社安網建置是在走鋼索,國外的社安網架構是建構在「社區心衛辦公室」,社衛中心主任的權責等同衛生局或是社會局長,某些國家可以決定是否需要強制住院,需要面訪的患者會在這個辦公室進行訪視前討論,邀請包括警政等相關單位參與,去增加社會公權力的參與,這些台灣都沒有。且社工、醫療人員的人身安全堪慮,這次暴力發生真理佛堂,而非訪視員而已。

最後,司法精神病院與精神病監的建置,在台灣應該是刻不容緩的議題,若始終停留在空中樓閣,精神疾病患者越關越難存活在社會上,合併「反社會人格」與「精神疾病」的個案,是找不到地方能好好處遇的。而這類個案進到監所裡面,監所人力光提帶就有問題,要做甚麼篩檢、評估、治療、出所後轉銜,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李俊宏說,小燈泡案高院才剛宣判,主文裡面提到,精神疾病受刑人的執行處遇與假釋審查、觀護措施,包含執行中、執行後的縱向處遇與相關機關間的橫向聯繫,如果能確實投入必要的人力與資源,並針對計劃執行結果,提出成果與檢討評估報告,應有助於社會安全網破損的填補,但這個縱火案剛好狠狠打了判決一巴掌。

當每個單位都說已經善盡責任,或已經有妥善規劃,最終仍然發生狀況時,其實就是系統問題,系統問題是為政者的責任,而這,難道不是國安問題嗎?值得立院諸公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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