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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婆捉姦諜對諜! 用老公手機釣出與小三關鍵對話

丈夫在外偷腥,偷偷用丈夫手機傳Line給酒店妹,竟釣出小三關鍵對話。(情境照)

丈夫在外偷腥,偷偷用丈夫手機傳Line給酒店妹,竟釣出小三關鍵對話。(情境照)

2020/02/20 10:21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懷孕中的大老婆懷疑丈夫在外偷腥,卻苦無證據,後來偷偷用丈夫手機傳Line給酒店妹,竟釣出小三「…我為了你拿小孩」驚人之語,並成為呈堂鐵證,丈夫及酒店妹被依通姦罪判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高雄市林姓男子前年在老婆懷孕中期,酒店應酬結識酒店妹「小君」(化名),兩人多次相約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偷情,林男妻子在家對老公「摸都沒 反應,老覺得怪」靠女人直覺,認為老公背著她搞外遇。

林妻最終發現老公Line手機和不明女子有曖昧對話,她索性用老公的手機打給對方,但對方沒接,過不久,老公的Line就陸續傳來該女子的訊息,林妻冒用老公的身分對她傳出「偷打,想聽你聲音。」,對方果真回了「你X我,你也很爽阿!」露骨的挑情對話,林妻順勢再回「幹!再來生一個!」、小三愈聊愈起勁直接就回「不早說,就不拿了,還要生,我不要,等等又被你拋棄。」

林妻因此掌握了老公外遇,且小三還懷孕墮胎,藏著錄音筆到公司逼問老公到底和她做了多少次,原本老公抵死不認,盧到最後才承認做了5、6次。蒐集相關證據後向法院提告。

林男去年5月和妻子離婚,主張前妻冒用他的身分違法取得通聯對話,還偷錄音,嚴重侵害他的隱私應不具證據力。

不過,橋頭地院法官認為,這是林妻「為維護婚姻純潔所作出之必要努力,而非屬刑法第315條之1之「無故」妨害他人秘密之行為」,證據有效,林男及酒店妹被依通姦罪判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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