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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殺兄焚屍頂替身分 全家都幫他求情 輕判18年定讞

2020/02/27 12:2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中市50歲營造商林宗耀,3年前經商失敗、信用破產,加以官司纏身,殺害無業的胞兄後焚屍滅跡,冒用胞兄身分以重生;台中地院一審將他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期間林母、兒子、嫂嫂、姪子都幫他求情,法官因此改判1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宗耀開設營造公司,原是家中經濟支柱,胞兄林正賢則是酗酒、好賭、無業;2012年家庭發生巨變,營造公司倒閉,林宗耀的信用卡被強制停卡、信用破產,家中經濟惡化,債務、官司纏身,他起意換個身分重新來過,曾經假冒外甥的身分申請身分證但失敗,被判刑1年、緩刑2年。

但他仍不死心,2015年9月,假冒胞兄林正賢的身分,用自己的照片向戶政事務所申領胞兄的身分證,其母林盧玉梅也配合演戲,出具證明書保證他確實是「林正賢」,助林宗耀順利取得林正賢的新身分證。林母一審已被依偽造造文書判刑3月確定。

林宗耀順利取得胞兄身分後,再去申請護照,但不敢回家住,獨自在外租屋;2017年4月,林宗耀因詐欺案被判刑一年定讞,即將發監執行,他竟起殺機,起意殺害胞兄當自己的替死鬼。

同年2017年6月1日,林宗耀故意先邀請多位朋友,到台中市寧夏路一家視聽廣場飲酒唱歌,以製造不在場證明,他約哥哥在宴會中途於廣場門口見面,他自己先刻意換裝後,與兄會合,帶到重劃區經貿九路附近空地,持板模將哥哥打倒在地,再持菜刀猛砍頭、頸數十刀,砍到頸大動脈斷裂。

林正賢死亡之後,林宗耀把自己的駕照塞進哥哥的褲子口袋裡,為了避免指紋露餡,砍下哥哥的兩手掌帶走(事後棄至大坑山區,但未尋獲),再淋汽油焚屍,,還控制火勢不讓褲子和證件不被燒毀,現場還刻意灑了10顆骰子,製造賭債糾紛遭砍殺的假象。

林宗耀案發前後5度換裝、轉搭2部私家車、5部計程車,製造斷點掩人耳目。但天網恢恢,警方仍循線破案。一審台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毀壞屍體判刑3年,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

高中高分院二審認為,林宗耀事後有請母親匯200萬元給嫂嫂和姪子,二審期間又賠償300萬元,達成和解,嫂嫂和姪兒都同意不再追究,也同意法官從輕量刑,以實踐他說出獄後會窮盡畢生之力,盡己所能協助照顧嫂、姪的承諾;林母、兒子也幫林宗耀求情,認為林宗耀從小品性佳,又會照顧家人,死者生前則是嗜賭成性,林宗耀還幫哥哥償還賭債,此事件的發生有其原委,希望能早日讓林宗耀回歸社會。

二審因此將殺人罪改判15年、褫奪公權10年,毀損屍體判刑2年6月,加上加重詐欺的不可易科罰金部分罪名,合併判刑18年,另有2年偽造文書罪可易科罰金。偽造文書罪二審定讞,其餘上訴三審。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量刑也已充分說明其考量,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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