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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開槍阻酒駕擊斃後座女乘客 列過失致死被告無保請回

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員列為被告,訊後請回;至於吳男涉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嫌,諭知2萬元交保。 (記者魏瑾筠攝)

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員列為被告,訊後請回;至於吳男涉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嫌,諭知2萬元交保。 (記者魏瑾筠攝)

2020/03/29 00:22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桃園市51歲吳姓男子27日深夜因酒駕拒捕,還2度倒車衝撞巡邏車,八德警分局八德派出所曾姓員警對此朝該車後車廂開槍,誤擊車內後座36歲楊姓女乘客,導致楊女死亡。檢方昨晚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員列為被告,訊後請回;至於吳男涉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嫌,諭知2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指出,吳男前天深夜飲酒後駕駛自用小客車,後座搭載楊女,行經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2段490巷附近,因形跡可疑,員警示意其停車受檢,吳男未停車反加速離去,員警駕駛巡邏車自後追捕,行至巷底T形路口,吳男為求順利右轉逃匿,又兩度倒車衝撞巡邏車,員警遂開槍射擊,吳男被逮捕後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9毫克。

桃園地檢署表示,檢察官以被告身分訊問該名員警,並訊問相關證人,也調閱行車紀錄器及監視器,並請鑑識小組勘查採證,檢察官則已於28日傍晚前往桃園殯儀館完成相驗程序,另將進一步究明被害人死因,以釐清有無相關人等涉犯刑責。

桃園地檢署說,曾姓員警涉犯過失致死罪嫌,經檢察官訊畢後請回,至於吳男涉酒駕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經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諭知2萬元交保。

另方面,桃園地檢署表示,已主動聯絡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並由該分會派員與被害人家屬聯繫,視家屬需求未來將提供各項協助及關懷服務,希望能給予家屬更多的支持與力量,陪伴度過失去親人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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