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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砍傷嘉邑行善團基金會執行長 前總幹事被訴

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前總幹事王貴禾(右),涉及持菜刀砍傷嘉邑行善團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邱楹棟(左)。(資料照,翻攝自邱楹棟臉書)

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前總幹事王貴禾(右),涉及持菜刀砍傷嘉邑行善團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邱楹棟(左)。(資料照,翻攝自邱楹棟臉書)

2020/05/27 10:47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去年10月間發生濺血事件,行善團前總幹事王貴禾因懷疑遭解聘案,為行善團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邱楹棟在背後暗中策動,因此對邱心懷怨恨,確認邱獨自在基金會辦公室內,持菜刀朝邱的頭部、身體砍殺,邱以左手抵擋,致左前臂鮮血噴濺,血流如注時,王才回復理智停手,並打手機向警方報案自首,邱送醫後獲救,嘉義地檢署今天依殺人未遂罪起訴王男,並請求法院減輕其刑。

檢方指出,王男持菜刀砍殺邱男時,因見邱頭部及手部血跡噴濺,而停止砍殺,所為應符合刑法第27條第1項前段己意中止規定,請求減輕其刑;王男於中止殺人行為後,在警方發覺其為犯罪嫌疑人前,即以手機撥打110報警自首,並在現場等候員警前來, 員警到場時,亦坦承犯案,並主動供出行兇菜刀所在,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輕其刑。

王貴禾在案發後,經檢察官複訊,以20萬元交保;邱楹棟遭砍殺,傷勢左上臂撕裂傷10公分併肌肉斷裂、頭皮撕裂傷7公分與後枕擦傷,腹壁、後胸壁等處開放性傷口、左前額骨缺損等,住院治療,外傷嚴重度指數為5分,外傷程度屬輕度外傷。

起訴書表示,王男(72歲)於102年3月間,擔任行善團總幹事,其後於106年、107年間因諸多事務與時任行善團理事長蔡萬華及邱楹棟(罹患小兒麻痺、年逾58歲)等人理念不合,而漸行漸遠。

行善團於去年9月召開臨時理監事會議,會中以臨時動議程序,將王男的總幹事職務解聘,王因懷疑整起解聘事件,是邱男在背後暗中策動,因此對邱心懷怨恨。

去年10月9日下午3時許,王男確認邱男獨自在基金會辦公室內,認機不可失,便進入行善團辦公室後方廚房,拿菜刀作為兇器,隨即折返基金會辦公室,途中為免當時在行善團辦公室人員聞聲前來救援邱,乃順手將廚房通往基金會辦公室後門走道小門門扇關閉且上鎖。

起訴書說,王男進入基金會辦公室,即質問當時坐在辦公桌前的邱男:「朋友有需要做到這麼絕嗎?我總幹事任期只剩幾個月就要到了,為何要主導理事會 將我解聘?」邱聞言,向王說明解聘是理事會決定之事,與其無關等語。惟當時在王男心中,早已認定整起解聘事件,是由邱在背後謀劃策動,故對邱男言行相當不滿,認為邱刻意避重就輕,憤而砍殺對方。

嘉市嘉邑行善團去年10月間發生濺血事件,行善團前總幹事王貴禾持菜刀砍殺行善團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邱楹棟,警方封鎖現場採證。(資料照)

嘉市嘉邑行善團去年10月間發生濺血事件,行善團前總幹事王貴禾持菜刀砍殺行善團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邱楹棟,警方封鎖現場採證。(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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