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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化》藝人王瞳、馬俊麟假戲真做 馬妻循民事討公道

馬俊麟(右)、王瞳(左)爆出不倫戀。(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馬俊麟(右)、王瞳(左)爆出不倫戀。(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2020/05/29 21:4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大法官會議今宣示刑法通姦罪除罪化,未來婚姻關係若出現第3者,當事人若要走法律途徑,只能請求民事賠償,而近來演藝圈中,不乏已婚藝人婚變挨告案例;王瞳、馬俊麟合作8點檔「大時代」爆出假戲真做,事後馬俊麟還在記者會上認愛王瞳,讓馬妻梁敏婷暴怒,對2人提出侵害配偶權民事損害賠償,求償400萬元。

梁敏婷不滿王瞳介入她的婚姻,去年向士林地院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梁敏婷的委任律師指出,王瞳明知馬俊麟已婚,仍與馬俊麟有諸多超過一般同事或朋友界限的曖昧或親密行為,已侵害配偶權,為此求償400萬元精神慰撫金。對於梁敏婷的指控,王瞳的委任律師則否認王瞳侵害梁敏婷的配偶權。

梁敏婷的委任律師透露,梁敏婷在馬俊麟的車上,發現王瞳寫的卡片便翻拍,卡片內容是王瞳將她的心情分享給馬俊麟,已超越一般朋友和同事的界限,這對於一個從澳門來台且又有2個小孩的女子(指梁女)來說,的確是婚姻的威脅。

去年10月3日,王瞳、馬俊麟曾開記者會,哭認「我做錯了」、「沒有控制好感情」,馬俊麟還挺身認愛王瞳;不過他在記者會一開始,提到的人卻不是王瞳或梁敏婷,也不是他的雙胞胎兒子,反而搬出老父、老母哭窮,但這些手段對於他被梁敏婷提出民事求償一事,在法律攻防上似乎沒太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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