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傷害女童判無罪 思覺失調婦:身體感覺滿健康的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張姓婦人去年4月在路邊隨機攻擊女童,她落網後自稱女童會釋放高壓電,後來經精神鑑定才得知張婦已罹患思覺失調症20多年,一審法官依刑法19條判張婦無罪,不過要監護3年,但張婦不服上訴,認為自己用天然療法,感覺身體還滿健康的,不需要就醫監護,台南高分院擔心她沒有病識感再隨機傷害孩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去年4月,張姓婦人在路邊看到鍾姓女童坐在機車上玩手機,上前扯女童的頭髮、戳額頭,滿口電磁波、高壓電等胡言亂語,讓女童與家屬都嚇壞了,立刻通報警方,但張姓婦人看到警方仍不斷宣稱女童隨意釋放高壓電,她看到女童哭泣,她想救女童還被女童的高壓電電到。
鍾姓女童的家人看到張婦脫序的行為,覺得很害怕,將張婦的舉動PO上網,但張婦卻沒有認為有問題,主張一切是中華電信的問題,張婦的家人在案發後將張婦帶到精神科就診,經鑑定才得知,張婦從30多歲就罹患思覺失調的症狀,導致她的工作、生活都受影響,但她卻沒有就醫治療,導致情況惡化至50多歲。
對於為何隨機傷害女童,張婦當庭供稱,她沒有這麼做,當天她是去買飲料,她感覺中華電信透過手機電流讓大人變成小孩,又讓小孩把電流傳給大人,她當天經過鍾姓女童旁邊覺得不舒服,她感覺被電到,她覺得小孩拿手機就有問題。
法官以醫師診斷的證明,還有張婦當庭的脫序說詞,感覺張婦可能有被害妄想的症狀,且還是針對孩童有攻擊性,為了不讓張婦隨機攻擊孩童,一審以刑法19條判處張婦無罪,但張婦的家庭無法支援張婦,讓她按時接受治療,所以要求張婦接受監護3年。
但是,張婦對判決結果不滿,提出上訴,她認為一覺醒來在嘉南療養院,覺得莫名其妙,全都是詐騙集團在設計她,她是無辜的,而且身體還蠻好的,她都是用天然療法,不知為何要就醫及固定回診,台南高分院認為張婦沒有病識感,而且張婦的家庭也無法協助張婦就診等理由,維持原審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