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趁少女報案偷抄電話約出性侵 消防局值勤員被起訴

新竹縣消防局勤務中心的值勤員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未成年女子。(情境照)

新竹縣消防局勤務中心的值勤員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未成年女子。(情境照)

2020/07/02 10:33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縣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一名陳姓值勤員2年前在值勤期間接獲一名未成年女子小玲(化名)報案電話,陳隨後利用職務之便偷抄小玲的電話,再以簡訊或LINE和對方假藉有事故意親近,之後更趁兩人在車上時以生殖器或手指性侵小玲,小玲在今年2月尋短;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依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並求處重刑。

起訴書指出,陳是新竹縣消防局勤指中心值勤員,在2年前值勤期間接獲小玲(今年2月12日死亡)報案電話後,便趁機抄錄小玲的電話,之後時常用簡訊或LINE聯繫對方,還一起相約吃早餐。

不過,小玲是未成年女子,陳員在取得小玲的信賴後,在2018年4月間,開自己的車載小玲到新竹縣竹東鎮,將車停在路邊,要求小玲坐到後座,並對小玲性侵及指侵猥褻得逞。

檢警偵訊時,陳坦承因擔任執勤員結識尚未成年的小玲,且事發當天確實要求小玲坐到轎車後座,但否認對其性侵或猥褻。小玲則是去年11月6日接受輔導時,陳述遭陳性侵,想殺死對方。

檢警勘驗陳員和小玲的對話紀錄、和解書、小玲的輔導紀錄與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認為陳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21條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嫌,今依法提起公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新竹縣消防局勤務中心的值勤員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未成年女子,新竹地檢署今偵結起訴。(記者洪美秀攝)

新竹縣消防局勤務中心的值勤員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未成年女子,新竹地檢署今偵結起訴。(記者洪美秀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