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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長陳家欽被函辦查無不法 北檢簽結關鍵理由曝光

內政部長徐國勇與警政署長陳家欽。(資料照)

內政部長徐國勇與警政署長陳家欽。(資料照)

2020/07/02 14:2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警政署長陳家欽因捲入警官人事海選內定疑雲,被內政部依涉偽造文書罪函辦,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查無不法,將陳家欽及隨案移送的4名高階警官等5人簽結。關於簽結理由,本報掌握,檢方認定「職務報告」屬於機關「對內」公文附件,不算「公文書」,予以簽結。

據了解,包括警政署、內政部及監察院等單位,均已收到北檢寄發的簽結書類,上頭載明檢方認定查無不法而簽結的理由,最主要的關鍵即在於,職務報告上所記載的「職務歷練」、「警政交流」等屬於履歷性質的文書,只是公文書的附件,且相關附件均只是機關內部往來的文書,而非對外公布的公文書,不構成偽造文書。

今年3月,內政部政風處根據檢舉函,調查陳家欽被指授意下屬撰寫不實「職務報告」,將3名親信形式上外調刑事局、人卻在署長室上班,據此依偽造文書罪將陳家欽等5人函送北檢偵辦,事件曝光後在政壇引起軒然大波,北檢一度還打算以內政部函送內容、程序不完備為由,退回原機關詳查。

就在北檢打算將案件退回給內政部之際,消息再被媒體曝光,最終北檢沒有將案件退回內政部詳查,而是直接分案後,透過調卷等方式直接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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