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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與越籍女網友分手 男竟偽造地檢署傳票騙要「入監」

吳姓男子偽造地檢署傳票,宜蘭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準公文書罪判1年2個月徒刑,緩刑3年。宜蘭地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

吳姓男子偽造地檢署傳票,宜蘭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準公文書罪判1年2個月徒刑,緩刑3年。宜蘭地院外觀。(記者張議晨攝)

2020/07/02 16:07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吳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越南籍馮姓女子,兩人陷入熱戀後馮擬搭機來台尋愛,但吳男為與馮女分手,竟變造屏東地檢署傳票,假藉其將因案入獄,阻止馮女來台,直到馮女持傳票查證,全案才曝光,宜蘭地方法院依變造準公文書罪,判吳男1年2個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指出,43歲的吳姓男子,在宜蘭龍德工業區某私人企業任職,去年吳男透過網路認識越籍馮女,兩人在網路相識相戀。

後來馮女向吳男透露擬搭機來台尋愛,吳男為阻止馮女來台,透過通訊軟體提議分手,且為增加可信度,假藉即將因案入監服刑名義,從網路找到屏東地檢的傳票後,利用手機修圖城市變更日期,並將受通知人變更為自己名字。

去年8月11日,吳男將經過變造的地檢署傳票,利用微信傳給馮女,後來馮女經過查證後,才發現傳票竟是偽造,全案才曝光。

吳男到案後承認所有犯行,坦承是為分手才變造傳票,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其犯後態度良好、高中畢業,且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處1年2個月徒刑,併宣告緩刑3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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