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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式槍殺五金行老闆 槍手無期徒刑定讞

雲林縣麥寮鄉丁姓五金行老闆,前年6月遭槍手黃建豪以行刑的方式當街槍殺擊斃,一、二審都將黃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上訴三審辯稱沒有殺人犯意,最高法院認為他用槍指著死者的頭,怎會沒有殺意,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

雲林縣麥寮鄉丁姓五金行老闆,前年6月遭槍手黃建豪以行刑的方式當街槍殺擊斃,一、二審都將黃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上訴三審辯稱沒有殺人犯意,最高法院認為他用槍指著死者的頭,怎會沒有殺意,駁回上訴定讞。(資料照)

2020/07/14 12:0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雲林縣麥寮鄉丁姓五金行老闆,前年6月遭槍手黃建豪以行刑的方式當街槍殺擊斃,一、二審都將黃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黃上訴三審辯稱沒有殺人犯意,最高法院認為他用槍指著死者的頭,怎會沒有殺意,駁回上訴定讞。

案發於2018年6月15日晚間,事業跨足地方餐飲、賣場、砂石、營建的丁姓五金行老闆,與友人結束聚餐後,被埋伏的黃建豪當街伏擊開2槍,丁右腿、額頭中彈,當場死亡。

警檢專案小組循線逮獲黃建豪,他不願供出主謀,只稱曾請託丁合作生意遭拒而心生怨恨,起意報復教訓,檢警研判是因地方金錢利益糾葛而引發殺機。

一、二審皆認定黃建豪行凶手段凶殘,二審認為黃不認識丁,應無仇怨,可能是受他人委託而犯案,但黃不願吐實,編造與丁的生意仇怨以合理化動機,絕口不提唆使下手之人,受審時態度輕率、口氣不耐,犯後態度不佳,惡性重大,判處無期。

其餘12名共犯分別被控幫助殺人、槍砲、滅證、藏匿人犯等罪,其中3人無罪、9人各被判5月至7年徒刑先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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