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機車停放汽車格挨罰 男喊冤:我機車被移

林男主張機車被移才會停在汽車格,官方不應對他開罰600元;但法院基於他無法證明主張,判決敗訴。(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林男主張機車被移才會停在汽車格,官方不應對他開罰600元;但法院基於他無法證明主張,判決敗訴。(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2020/07/15 10:4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林男因機車停放在汽車格內挨罰600元,他不服提告主張,機車原本停放在機車格內卻遭他人移車,故不該對他開罰。但台北地院基於他無法證明主張,判他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2月2日上午8時許,林男的機車遭民眾檢舉停放在汽車格內;經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審認有「停車車種不依規定」的違規事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

林男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他當時確實將機車停放在機車格內,但下午下班取車時,發現機車被移位,故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認定他違規有誤,請求撤銷罰單。

但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認為,林男無法提供詳細照片自證機車遭他人移位,故罰單並無違誤。

法官表示,依據採證照片,林男的機車明顯停放在汽車格內,確實有「停車車種不依規定」的違規事實,且他並未自證遭人移車,故無從認定他的主張屬實,判決敗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