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包裹炸彈案 賠償1800萬從輕量刑
2020/07/16 10:0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鼓山區包裹炸彈案,戴男不滿馮男積欠他的鍾姓女友人上千萬元,涉嫌製造炸彈後偽裝成包裹,以快遞送到馮公司拆開引爆,導致馮左側睪丸壞死,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審酌雙方以1800萬元達成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戴男有期徒刑7年6月、鍾女徒刑5年。
據了解,42歲鍾女疑與設計公司馮姓負責人有債務糾紛,並向62歲好友戴男抱怨,指馮於2013年至2016年間,陸續向她借上千萬元未還,戴男為此特地從北部搭高鐵南下高雄,替她出口氣。
2人一起到五金行購買製造炸彈的材料,包括米酒玻璃瓶、鋁粉、碳粉、硝酸鉀等材料,製造炸彈後偽裝成包裹,並於2019年5月15日,透過快遞送至馮男位於鼓山區公司門口,員工將包裹送進辦公室桌上,馮男打開時引爆受傷,全身高達60%2度灼傷,左側睪丸壞死等傷勢,醫院一度發生病危通知,後來雖逃過死劫,但仍需植皮、復健。
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判處戴男9年半徒刑、鍾女8年徒刑,2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審酌被告等2人達成和解,告訴代理人並替2人求情,因而從輕改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