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50次失敗罰18萬 女嬌喊:我沒有用舌頭抵住它啦
2020/08/06 13:49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楊姓女子酒駕騎機車被警攔停,員警要她吹酒測器,她吹了50次都失敗,期間她5度要求到醫院抽血,員警口頭同意卻沒帶她去,反而開出18萬拒測罰單,楊女不服提起訴訟,法官勘驗蒐證影帶,確認警方執法有瑕疵,撤銷罰單。
判決指出,去年8月22日晚間9點多,楊女騎車行經三民區德山街30巷一帶時,因機車搖搖晃晃被員警盯上,員警上前將她攔停後,楊女坦承自己喝了3瓶啤酒,也配合警方對她實施酒測。
但楊女不知是喝醉了還是不會吹酒測器,一連吹了50次都失敗,員警被她搞到很火大,一再催促她「吹氣要含著吹嘴、牙齒不要故意靠在吹嘴」、「你舌頭不要伸出來就不會碰到」,楊女也委屈回應「我真的吹得很辛苦」、「我沒有用舌頭抵住它(指吹嘴)啦」。
吹50次失敗期間,員警警告楊女,如果再不配合吹氣就要開拒測單,會罰18萬還要吊銷駕照,楊女則說自己不要吹了,5度請員警帶她去醫院抽血驗酒測值,員警提醒她抽血驗出來的酒測值會比吹氣還高,但楊女仍堅持要去醫院抽血。
員警看楊女一直吹不出來,只好帶她回派出所,並開出拒測單,但楊女拿到拒測單後相當不滿,認為自己明明都有配合員警實施酒測,也同意要去醫院驗血,但員警事情只做一半,不帶去醫院反而開單告發她,於是提出行政訴訟替自己申冤。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員警身上的密錄器,確認楊女在酒測吹氣失敗期間,5度明確要求員警帶她去醫院抽血,但員警卻沒有帶她去醫院,不能因此認定她拒絕酒測,因此判楊女勝訴,撤銷她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