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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露檢舉達人個資? 韓國瑜的副市長被告國賠

施姓男子依違反個資等名義,向當時的國稅局副局長、曾任韓市府副市長洪東煒(見圖)提告國賠並求償255萬餘元,法院判施男販訴。(資料照)

施姓男子依違反個資等名義,向當時的國稅局副局長、曾任韓市府副市長洪東煒(見圖)提告國賠並求償255萬餘元,法院判施男販訴。(資料照)

2020/08/14 10:5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施姓男子為了賺檢舉獎金,向南區國稅局檢舉1029間早餐店涉逃漏稅,他事後請求檢舉獎金被拒敗訴,登上媒體版面後,他依違反個資等名義,向當時的國稅局副局長、曾任韓市府副市長洪東煒提告國賠並求償255萬餘元,但法院還是判他販訴。

判決指出,施姓男子於2015年6月間,向高雄國稅局、南區國稅局陸續檢舉1029家早餐店涉嫌未於營業前申請登記並逃漏營業稅,雖然施要求以罰鍰金額2成當獎金,但他檢舉內容只提供被檢舉商號名稱及地址,根本沒有可供偵查的逃漏稅具體事證,因而無法發給檢舉獎金。

施男沒拿到獎金,憤而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訴訟追討獎金,但法官駁回判他敗訴後,施認為當時高雄國稅局副局長接受媒體採訪時,曾公布他的姓名、居住地、職業,及所檢舉1029件檢舉案機密公文等,害他被網友肉搜,心生畏懼需求助心理醫師進行診療,並造成內分泌失調和家庭失和,因此向洪和國稅局求償255萬8000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洪辯稱他接受媒體採訪時,沒有洩露施的個資,並根據「被告輿情回應及新聞處理作業要點」規定,也沒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官認為,施男曾以真實姓名申設的臉書帳號,在國稅局逃漏稅捐檢舉事件新聞中發表個人評論,且洪也是依規定受訪沒有洩露施的個資,因此判施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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