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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糾紛強押「海神」車主「蓋布袋」 爆打逼供才知「綁錯人」

台中地檢署外觀。(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外觀。(資料照)

2020/09/18 11:3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毒品前科的劉姓男子,今年2月於台中市區,與一輛「海神」瑪莎拉蒂發生行車糾紛,他把車牌號碼記下來,想伺機報仇,事隔4個月,他見這輛車停在西區,遂叫來詐欺罪剛出獄的陳姓男子,以及外號小毛、大頭的不詳男子,將蕭姓車主強押上車痛打,之後,又強押到中市郊區的「蓋布袋」,路上逼問行車糾紛的過程,蕭男卻全然不知,劉男才驚覺綁錯人,趕緊讓蕭男下車,台中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等罪名起訴,並聲明加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劉男2月間與上述的瑪莎拉蒂發生行車糾紛,卻不知道當時開車的人,並非車主蕭男,4個月後,今年6月13日傍晚,他見到這輛車停在西區,乃興起教訓之意,叫來陳男等3人,駕駛BMW汽車守候,當天夜間9時許,見車主蕭男現身,立即用暴力將蕭男強押到BMW車內,劉男與「大頭」坐在蕭男兩旁監控,陳男負責開車,小毛則坐在副駕駛座,想把蕭男押到中市郊區「蓋布袋」(毆打)。

BMW馳往郊區路程中,劉男等人用衣服蓋住蕭男頭部痛打,之後,逼問4個月前駕駛瑪莎拉蒂的糾紛過程,蕭男卻全然不知,劉男驚覺打錯人、綁錯人,將他在南屯區南屯路與永春路口釋放,警方抓到陳、劉二人,但沒找到小毛與大頭。

台中地檢署依妨害自由罪起訴,並以兩人都有前科,5年內再犯此案,屬於累犯,應加重其刑,建請台中地方法院加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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