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人夫老總愛上工讀生 大聊「女上男下」對話成鐵證

已婚的某公司楊姓總經理,戀上彭姓女工讀生,兩人在LINE中大聊性愛,還大聊「女上男下」性愛姿勢,楊妻發現氣炸提訴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2人賠償楊妻35萬元。(示意圖)

已婚的某公司楊姓總經理,戀上彭姓女工讀生,兩人在LINE中大聊性愛,還大聊「女上男下」性愛姿勢,楊妻發現氣炸提訴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2人賠償楊妻35萬元。(示意圖)

2020/09/18 14:1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已婚的某公司楊姓總經理,戀上彭姓女工讀生,2人在LINE中大聊性愛,例如:楊男傳送「我很強妳很容易高潮」,彭女亦回傳老公好厲害的貼圖,還大聊「女上男下」性愛姿勢,楊妻發現氣炸提訴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2人賠償楊妻35萬元,可上訴。

楊妻提訴指出,她與丈夫結婚多年,育有3名子女,近期她察覺丈夫舉止怪異,進而在丈夫手機中,發現他與彭女互傳曖昧訊息,內容露骨鹹濕親密,除互稱「老公、老婆」外,還互傳生殖器官等私密照片,並有多次性行為。

楊妻因此向2人提出300萬元求償,對此,2人坦言確實有互傳訊息,內容縱使曖昧不雅,仍不算不正當交往,且對方並未舉證2人有親密牽手相依、親暱接吻擁抱、深夜無正當理由單獨共處一室、性行為等情事,不能認定存在不正當交往關係。

不過,法官查看2人對話訊息,2人除互傳生殖器官、下體、胸部等私密照外,聊天內容也十分鹹濕露骨,例如,楊男傳送「想親妳、抱妳」、「看到妳的乳溝很誘人、我要流鼻血了」、「我很強妳很容易高潮」、「其實我們每次都高潮超過6次以上」等訊息;彭女亦回傳老公好厲害的貼圖,並大聊男上女下性愛姿勢,還說:「人家要老公」、「人家現在很濕」。

法官認為,雖無證據足證2人確有發生性交行為,但依對話訊息及照片,足認2人交往匪淺,顯逾社會一般男女社交的正常分際,侵害楊妻配偶權,判賠合計35萬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