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店老闆被違規左轉撞殘 求償天價3815萬結果出爐
2020/09/18 15:4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一家冰店負責人劉男,4年多前騎機車遭一輛企業社的自小貨車違規左轉,撞成全身26項重傷,他向新竹地院訴請企業社與駕駛人連帶賠償3815萬元天價,法官最後計算判賠934萬元;扣除強制汽車責任險受領87萬元保險金後,仍應賠償847萬元。
劉男說,2015年11月19日下午6點多,彭男開著任職的企業社自用小貨車,在新竹縣一處道路要左轉進入停車時,貿然跨越雙黃線左轉致撞擊對向機車,他因而人車倒地並受有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左側脛骨粉碎性骨折。
事故受傷後,劉男無法站立,經診斷共有26項重傷害,其中有多項中樞神經受損,嚴重影響身體機能,且病症無法同時治療,需分項醫治、長期復健以門診治療,才能減緩退化性肌肉萎縮以免癱瘓。
開冰品店的劉男說營業損失704萬、不能工作損失216萬元、未來醫療費用損失307萬、勞動能力減損1136萬、精神慰撫金1000萬元等,合計向彭男與其任職的企業社連帶求償3815萬。
被告則認為車禍事故發生,係因劉男未依指示標線行駛、駛出路面邊線及車速過快所致,顯屬重大過失。
最後法官判被告應連帶賠償934萬,扣除強制汽車責任險受領87萬元保險金後,仍應賠償8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