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共諜案2前飛官判無罪 邢泰釗曝「空軍將領」對鎮小江案反應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被控涉及中國前解放軍上尉鎮小江發展共諜組織案的2名前飛官,昨被高等法院以「罪證不足」為由,判決無罪;驗證了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先前所述,違反國安案件被告有「情重法輕(情節重大、量刑過輕)」的狀況。邢泰釗表示,高院昨公布的判決內容稍嫌空泛,檢察官調卷後將「詳細研究」,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邢泰釗感嘆,鎮小江危害台灣國安甚鉅,法院當年卻只判刑4年,就連當時的國防空軍將領,都曾向時任檢察總長顏大和反映刑度過輕;而根據2名涉案前飛官被判無罪一案,高院昨公布的新聞資料中,關於本案無罪的理由,僅以「機密」為由,並未詳載。
邢泰釗表示,判決所言:「另乙擔任教官期間,所保管有關於某文件係一般文件、書籍,非機密文件,起訴書所載此部分之機密文件並非乙所保管,亦無證據證明乙曾取得此機密文件,自無從認定其拍照此機密文件並交付電子檔。是依檢察官所提證據及卷內證據,難認被告⋯」相關內容稍嫌空泛,檢察官將調卷,詳細研究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邢泰釗曾就違反國安相關案件被告,刑期普遍過低的現象表示擔憂,更曾語重心長地說,檢方面對攸關國安的間諜案件,投入大量的人力與物力進行查緝,目的就是要維護國安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法院定罪率雖高達99%,刑期卻都偏低,舉例來說,洩漏漢光演習或飛彈機密,這種案件對國安造成嚴重影響,最後可能判刑不到6個月,有「情重法輕」的現象。
針對多數國安案件被告獲輕判的結果,邢泰釗曾直言:「嚇阻力很低!」認為國安法及機保法當初設計的刑度本來就不高,近年雖已拉高刑度,不過法官判決時,還是會將過去的類似案例當作量刑的參考,後續所引發的效應,可能使這類間諜活動更加地有恃無恐,恐對國家及人民造成極大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