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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累犯逆向衝快速道路撞爆車 判刑5個月

段姓男子酒駕後逆向上台61線快速道路,造成嚴重車禍。(記者林宜樟翻攝)

段姓男子酒駕後逆向上台61線快速道路,造成嚴重車禍。(記者林宜樟翻攝)

2020/09/23 10:09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台南市段姓男子曾因酒駕車禍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但他不知悔改,今年7月喝酒後又開車上路,這次竟逆向開上台61快速道路,一路在南下車道北上逆向飆到嘉義縣東石段時,撞上王姓男子駕駛的轎車,自己的車爆衝上安全島,嚴重毀損,人也受傷;檢警調查後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日前嘉義地方法院判他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2017年5月20,段姓男子在台南市鹽水區喝酒後開車上路,倒車時撞到別人的車,竟直接離開,對方報警後警方通知他回現場,酒測超標,被台南地院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今年7月15日中午,段姓男子在台南市居住處喝米酒,喝完後又開車上路,竟開車逆向上台61線快速道路,在南下路段北上逆向行駛,到264.8公里處嘉義東石段時,與王姓男子轎車發生撞擊,還波及另一台車。

段姓男子的轎車失控撞上分隔島,車體嚴重毀損,他則受困車內,由消防隊員救出送醫救治,幸好其他車主都無嚴重傷勢;段男受傷送醫後,經抽血檢驗,換算吐氣酒精濃度值高達0.93mg/l。

法官認為,段姓男子2017年曾酒駕,5年內故意再犯,為累犯,足見有特別惡性,刑罰反應力薄弱,審酌他無業,生活勉持,但酒駕開車上快速道路,罔顧用路人安全,判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段姓男子酒駕後逆向上台61線快速道路,造成嚴重車禍。(記者林宜樟翻攝)

段姓男子酒駕後逆向上台61線快速道路,造成嚴重車禍。(記者林宜樟翻攝)

段姓男子酒駕後逆向上台61線快速道路,造成嚴重車禍。(記者林宜樟翻攝)

段姓男子酒駕後逆向上台61線快速道路,造成嚴重車禍。(記者林宜樟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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