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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師表竟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判2年 退休金恐不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黃師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仍可上訴。(資料照)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黃師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仍可上訴。(資料照)

2020/09/24 15:48

〔記者吳昇儒、俞肇福/基隆報導〕基隆1名黃姓資深教師2012年間透過臉書認識就讀國中的芊芊(化名),2人竟發生畸戀,交往3年期間,平均每月發生3到4次性關係。直至去年3月,芊芊回想起這段往事,認為當時是被黃師欺騙,憤而持著兩人的對話紀錄截圖到警察局報案提告。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黃師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仍可上訴。

據悉,現年過半百的黃姓教師已具有退休資格,而20多歲的芊芊認為自己年幼時被黃師欺騙,才會發生親密關係,去年報案;基隆地檢署偵辦時,依照芊芊提供雙方的對話內容,證實2人有親密互動,於今年5月份依法將黃師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定黃師與未滿16歲女子發生性行為,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黃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基隆市教育處指出,該事件已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進行調查處理,判決隔日校方提出性行會調查結果,認為黃姓教師性侵害屬實,建議將他解聘。

教育處也表示,校方檢附調查報告通知行為人陳述意見後,再由學校確認調查結果與懲處決議,報由市府核定;此次最重將會解聘黃姓教師,且懲處前不會核定黃師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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