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逼少年口交、舔腳趾 2少年及家長賠償20萬
2020/09/28 13:54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年約12、13歲的李姓及王姓少年在2018年間,逼好友阿明(化名)幫王少口交、舔腳趾、手淫,被害者及家長事後提出求償,犯罪少年的家長表示只是在玩,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最後判決2人賠償20萬元,他們的家長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可上訴。
被害少年提訴指出,2018年12月間,李姓少年及王姓少年把他帶往李少舅舅的住處觀看A片,隨即以瓦斯槍抵住他的頭部,強逼他替王少口交、手淫,甚至逼他舔王少的腳趾,還持手機拍攝過程。
被害少年及家長事後提告,李姓及王姓少年因此被少年法院裁定交付管護管束,被害者再提100萬元求償,李姓少年表示:「這是不合理要求」,其家長則說:「小朋友只是在玩,沒有罷凌」;王姓少年的家長則說無力負擔。
法官認為,2名少年所為對被害者造成侵害,其家長需付出更多心力,協助被害者,最後判決2人賠償20萬元,他們的家長需負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