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錄到情話 告不成通姦
2017/02/13 06: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一名老闆娘發現老公常不回家,偷偷查看老公車上的行車記錄器,赫見女職員對先生告白「我會愛你一輩子!」憤告二人通姦,檢方調查時,案情峰迴路轉,原來老闆懷疑妻子給他戴綠帽,氣憤不願回家,女職員深感同情才出言安慰,哪知被當成把柄,且老闆娘也無通姦實證,全案不起訴。
林妻指控,張女是他們夫妻所開公司的員工,任職期間住在公司樓上,去年1月她發現先生車上的行車記錄器,錄到張女對先生告白「我會愛你一輩子!」
林妻與兩名兒子「公審」林男與張女,兩人竟表示「彼此相愛已久」,張女隔天就被林妻趕出去,她事後發現張女身材走樣,疑似懷孕,咬定是張女引誘林男離家在外同居,此後林男即拒不返家。
林妻怒告兩人通姦,並加告張女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等罪嫌。
林男及張女堅決否認通姦,林男說行車記錄器所錄車內對話,是因心情不好向張女訴苦時,張女說會愛他一輩子,當時他也被張女的告白嚇到。
張女辯稱,她向老闆的告白,是因同情要安慰才這麼講,她沒有懷孕;至於老闆離家是因家裡的關係,不是她引誘。
檢方調查,行車記錄器雖錄到張女說「我愛你」、「你很愛我嗎?一輩子喔!」林男回答「不要客氣啦,照顧妳們應該的!」等話,然刑法通姦罪是指具有決定性自主能力的男女雙方,合意實施婚姻關係外姦淫行為,而「姦淫」需有性器官接合。錄音內容僅能證明2人過從甚密,無法藉此揣摩有通姦情事。
林男還說,他懷疑妻子給他戴綠帽而不想回家,之後妻子拿行車記錄器給他看,趁機逼他簽名離婚,他堅決不簽才離家,自己不想回家根本與張女無關。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