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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案/為何割乳頭下體 凶手不答

陳伯謙。(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陳伯謙。(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2018/09/07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華山分屍案」,昨提訊凶手陳伯謙,死者父母、妹妹到庭,被安排在隔離法庭保護,陳男當庭向法庭雙面鏡方向下跪磕3次頭說「對不起」跟家屬道歉。他在法官面前想表現悔意,不被死者父親接受,高女父親要求陳男說出真相,別再避重就輕。

死者家屬委任律師李慧珠說,先姦後殺是性侵殺人罪,刑度重,恐難逃死刑,先殺後姦則是殺人罪與侮辱屍體罪,相對刑度較輕,陳男是在逃避刑責。

陳男庭訊時,宣稱死者先掐他脖子,他反擊不小心掐死她,殺人後一時心慌意亂以手指侵入死者下體。陳還當庭改口,聲稱他切除死者乳頭與外陰部,不是為了做標本,是因答不出檢察官的問話,才隨口說要做標本;法官追問為何要割性徵器官,他又支吾其詞沒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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