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版本矛盾控詞仍判收賄/教授王隆昌 出獄爭清白
2019/02/16 06:00
民間司改會籲非常上訴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前教授王隆昌,11年前被控擔任南港展覽館標案評委時收賄,被判刑7年8月定讞入獄,前年假釋,民間司改會昨陪同他赴最高檢察署遞狀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64歲的王隆昌聲淚俱下說:「我不認識那個人(汙點證人黃維安)、沒見過面,我錯在太相信司法、檢察官,讓他可以一再修正謊言,我只要求真相,真相不明,我死不瞑目!」
前大法官許玉秀也聲援
前大法官許玉秀昨現身聲援王,她說,汙點證人證詞出入很大,與王見面有4種版本、地點3種版本、時間和見面後做什麼事各有5種版本,連認識、見面都沒證據,王竟被判有罪定讞,竟有如此荒謬的事。
特偵組2008年偵辦南港展覽館案,得標廠商力拓營造董事長特助黃維安轉為汙點證人,指控7名評審委員學者收賄,王等6人被判有罪定讞。王隆昌明年6月假釋期滿;前檢察總長顏大和2015年曾為他聲請非常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提6大疑點 盼法院正視
民間司改會救援組召集人林俊宏律師指出此案有6大疑點:王隆昌沒見過也不認識黃維安、黃證詞不清且前後不一、檢方未解碼黃的手機與還原PDA資料、王隆昌沒有出國計畫、王隆昌給廠商的評分差異最小、案情類似的被告評委周家鵬獲判無罪。林說,法院僅憑單一證詞就判人有罪,希望檢察總長和法院正視,還王清白。
王隆昌自嘲:被真相死當
王隆昌昨自嘲是「被真相死當的大學教授」,被素昧平生的人編造漫天大謊陷害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