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家男上工墜樓 妻批草率認定自殺
無遺書、無目擊者 只憑工頭說法就結案
〔記者王宣晴、陳慰慈/新北報導〕40歲泥作工人許文魁,去年12月25日如常到新北市林口松柏路工地上工,下午5時墜樓身亡,工頭證稱許男精神狀況不穩定,當天不斷在墜樓處徘徊,最後跳樓輕生,檢警相驗遺體後,以自殺結案。家屬難以接受,認為全案是工安疏失造成,除委託律師抗告,並將遺體冰存,許妻泣訴:「丈夫死得不明不白,一定要追出真相!」
新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依現場跡證研判,並徵詢法醫意見做出自殺認定。家屬已對工地主任提告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案件仍在偵辦中。
檢方:依跡證及相驗判定 律師:家屬有異議應詳查
律師林富貴指出,案發現場無監視器畫面、無直接目睹死者跳樓的目擊者、現場也無遺書等關鍵證物,檢方依法醫相驗及工頭證詞,自由心證判定死者為自殺,雖為法所容許,但人命關天,家屬又有異議,檢察官應查訪或就墜落點積極調查,而非依工頭事後的轉述倉促做出判定。林富貴建議家屬向高檢署申訴,並向勞工局檢舉該工地的安全疏失。
家屬表示,許男個性樂觀,工作認真,已領到師傅等級工資,案發當天出門前,還甜蜜擁抱新婚2年妻子,表示下班後一起去慶祝耶誕節,小兩口近期也在規劃生子的事。家屬提出許男近5年就醫紀錄,證明無精神疾病及重大疾病,財務上除了車貸,並無其他債務,根本沒有任何自殺可能性。
許男兄姊和妻子為了追出真相,除奔走陳情,也數度到案發工地,發現墜落地點防護網不全,詢問得知該處要運送材料,將5、6樓的防護網弄破,認為工地安全有疏失;而該處當天擺放茶水,許男做工易流汗,故數次前往取用茶水,非徘徊猶豫是否要輕生。
許妻說,江姓工頭堅稱丈夫有精神疾病,還聽丈夫說過「會讓事情有個了斷」等,相驗遺體時,江和其妻卻向她跪求:「拜託不要害我們!」但她深信丈夫不是自殺,丈夫胞姊也當場提出異議,還一度與江姓工頭起爭執。
許妻回憶,當時有些混亂,書記官拿著文件要她簽名,沒想到簽下後,被判定是自殺身亡,提出異議也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