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嬰屍DNA出爐 證實曾與星國情侶同房
台警打臉星國情侶說法
〔記者徐聖倫、楊國文、黃捷/綜合報導〕台北市廚餘桶女嬰屍案,涉案的新加坡籍王男與郭女情侶檔丟棄女嬰後搭機逃回星國,檢警在2人投宿旅館發現血跡,當事人卻不斷透過星國媒體放話否認涉案,昨DNA鑑定報告出爐,證實女嬰和房內血跡DNA相符,進一步打臉這對情侶的說法。
與旅館房內血跡DNA相符
警方表示,希望這對情侶檔能再次來台親自說明,並提供自身檢體進行比對,若不相符也能洗刷自身疑慮。
新北市一間環保公司上月26日清理廚餘,發現1具女嬰屍體,身體、五官完整,身上連著胎盤、臍帶,面色紅潤,為足月出生,檢警鎖定新加坡籍23歲郭女、24歲王男,發現2人上月19日來台,26日已離境。
檢警調查,2人入住台北市西門町一家旅館,郭女25日晚間至26日凌晨產女,2人立即將女嬰連同臍帶、胎盤裝入購物用黑色手提袋,由王男拿出去。監視器畫面顯示,王男凌晨3時提著袋子在西門町徒步繞了10多分鐘,將女嬰丟進燒肉店外的廚餘桶。
王男父母面對星國媒體採訪,為兒子喊冤,王男也透過父母轉達,根本沒提袋子出門,監視器拍的不是他,女友也沒懷孕,「台灣的報導莫名其妙」;不過,監視器卻拍到郭女大腹便便入住旅館,退房時又被館方發現肚子明顯消風,警方也掌握王男經過廚餘桶後,手上黑色手提袋消失無蹤的關鍵畫面。
若真沒做 可來台驗DNA
檢警還在2人投宿的旅館房間浴室,採集到毛髮及血跡,昨DNA鑑定報告出爐,證實女嬰和房內DNA相符,檢警今將解剖女嬰釐清死因,查明是死胎,或遭丟棄死亡,甚或遭人殺害。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指出,星國尚未請求提供棄嬰案證據資料,台星雖沒簽訂司法互助協定,但若對方請求,我方會盡力提供。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翁偉倫指出,國際法無「引渡國民至他國受審」規定,既然情侶倆已返回星國,幾乎不可能被引渡來台,但情侶倆涉及殺人重罪,星國司法一定得偵辦、審理,肯定需要現場事證,我方檢警可以此為籌碼,與星國研議實質司法互助。
律師趙文銘則說,依星國法律「謀殺罪」是唯一死刑,但依我國刑法第274條,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僅判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刑責顯然輕上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