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找弟頂罪 竹市警組長記過調職
2019/03/18 06:00
〔記者黃美珠、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蘇衍彰組長,去年開車行經竹北市與一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他竟逃離現場,事後叫弟弟頂罪,由於與行車紀錄器拍到的駕駛人不符,犯行才被拆穿。
兄弟都送法辦
偵辦轄區新竹縣竹北警分局將蘇衍彰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檢方偵辦,新竹市警局也依規定將蘇記一大過並調離主管職務;蘇的弟弟則被依藏匿人犯、湮滅證據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去年10月10日凌晨發生事故後,蘇男先行離開,員警獲報到場,叫救護車把頭部撞傷、滿臉是血的被害人送醫。
行車紀錄器拆穿
被害人隔天到派出所製作筆錄,發現自稱肇事的蘇男有戴眼鏡,但與他發生事故的人並沒有戴眼鏡,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蘇肇事後立刻離開,經比對被害人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確定蘇弟涉嫌頂替。
蘇弟去年12月10日到案說明,蘇男則是拖到今年1月28日才到案,竹北警方發現他具警職身分,立刻通知新竹市警局處理。
警方調查,蘇男到案後表示他沒有酒駕,是身體不適肇事,由於離家僅約50公尺,才會先回家,並非故意肇逃;蘇男也否認教唆弟弟冒名頂替,當晚是弟弟看他臉色很差躺在客廳沙發,又得知他發生車禍,才會主動前往現場關心,沒想到弟弟主動承認自己是開車者。至於蘇男是否涉嫌酒駕,因時隔久遠,難於釐清。
新竹市警察局長陳耀南表示,根據初步調查,蘇男到案後坦承當天肇事逃逸、教唆弟弟出面頂罪,聲稱因身體不適無法處理,才逃離現場並叫弟弟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