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連續騙過超商及郵局 持變造發票領千元 無罪

傳統二聯式發票(上)少了電子發票的二維條碼(下),中獎號碼容易遭變造。(記者李立法攝)

傳統二聯式發票(上)少了電子發票的二維條碼(下),中獎號碼容易遭變造。(記者李立法攝)

2019/03/25 06:00

檢方沒找到變造工具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戴姓男子持變造過的千元中獎發票到超商兌換商品,超商店員事後將中獎發票拿到郵局領獎,櫃台人員也沒發現異狀,直到電腦判讀才鑑定出造假,戴男被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起訴,但屏東地院法官認為,變造手法精細,一般人難以察覺,應非持簡單工具可完成,檢方未查扣相關變造工具,無法證明發票是戴男所變造,判他無罪。

戴男2017年初凌晨時段與皮姓友人持中獎發票到超商兌換1000元商品,潘姓店員事後持該發票到郵局領獎金,數日後郵局指經電腦核對,確定中獎號碼經過變造,超商須退還1000元獎金,潘員不甘受騙報警。

兌領者辯稱是撿來的

中獎人資料是皮男所留,皮男到案後,稱兌換商品當天,戴男以未帶證件為由,請他代填個資,發票是戴男的,戴男則辯稱發票是撿來的,發現中了1000元,才找皮男一起去超商兌換商品,根本不知道發票被變造;檢方不採信,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起訴戴男。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連第一線的超商店員及郵局行員都無法當場辨識該發票真偽,變造手法堪屬精細,一般人難以察覺,應非個人持簡單工具可完成,戴男辯詞並非全無可採,檢方未查扣相關變造工具,也無法證明該發票為戴男所變造,難以認定戴男犯行,應予無罪諭知,可上訴。

至於潘姓店員是否自認倒楣,自行吸收損失?據其他超商業者表示,除非是明顯的店員個人疏失造成營業損失,否則店家不太可能要求員工負責。

有律師認為,戴男是否有詐取財物的故意,尚有討論空間,不過,戴男「不當得利」卻是事實,被害商家可提民事訴訟向戴男求償。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