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考生作弊 中油提告求償
2019/04/15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中油公司舉辦徵人考試,監考人員抓到劉姓考生作弊,中油等以名譽受損為由,要求他各賠償10萬元,高雄地院認為劉被「當場查獲」,各界對中油等維持考試的公正性及防弊措施讚譽有加,不會影響商譽,判決不用賠。
商譽受害求償10萬 敗訴
2016年10月30日上午,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受中油公司委託,在高雄設置考場,辦理僱用人員甄試,劉姓考生與電子舞弊集團勾結,透過電子傳訊方式通報答案作弊,當場被查獲。
中油和研訓院認為劉作弊屬詐欺行為,違反善良風俗,並造成2家公司信譽、社會評價、商業利益等嚴重損害,請求各賠償10萬元。
劉姓考生說,原告等無法舉證其受有何損害,拒絕任何賠償。法官調查,劉姓考生作弊被試務人員「當場查獲」,一般人理當對考試公平進行及防弊,給予正面評價,對於中油等原告的信譽或社會評價,應有增無減,判決中油等敗訴。
中油表示,公司過去招考也曾發生舞弊情形,但此次是對舞弊的考生,首次提出名譽損害賠償官司,為維護公司信譽,將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