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審「法官法」院檢憂扼殺公平審判
2019/04/24 06:0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院24日排審「法官法」修正案,立委提出的修正案,開放訴訟當事人及與法官職務有所接觸的民團,可請求法官評鑑。修正內容引發院、檢強力反對,法官協會表示,此舉缺乏排除濫用評鑑的配套,將成恐嚇威脅法官的手段;檢察官協會也認為是在扼殺公平審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則批評司法遭人把持。
法評會有11位委員,修正案把其中6人規劃為「長期參與司法改革、人權、公益或弱勢議題之非法律學者及社會團體代表」,法官協會認為,若由不具法官身分且有固定任期的參審員審理法官懲戒案件,有違反憲法第81條爭議;劍青檢改說,這種設計恐讓假司改者、濫訴人、政論名嘴、司法關說者混充其中。
此外,6人中挑出3人,連同律師、學者共5人成為常設「專任委員」,比照簡任13職等,再從5人選出「召集委員」1人,為「特任官」,「由司法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劍青檢改質疑是用高官厚祿奉養特定人士,讓這些專委恣意威嚇施壓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