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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把社區水塔當馬桶澡盆 嗆「沒毒死他們算不錯」

大樓屋頂有電信公司基地台、頂樓突出物是水塔。事發後水塔已經加裝鐵門上鎖。(記者楊政郡攝)

大樓屋頂有電信公司基地台、頂樓突出物是水塔。事發後水塔已經加裝鐵門上鎖。(記者楊政郡攝)

2019/06/18 05:30

喝1年多臭水 住戶報警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69歲林姓男子,私租頂樓給中華電信架設基地台,賺取月租費1萬2000元,住戶發現抗議並將它拆除,他竟懷恨在心,不但在大樓搞破壞,還每月1次到頂樓水塔洗澡並大小便,住戶只感覺水臭臭的,吃1年多才發現是林翁搞鬼,報警後林還當眾嗆聲「沒把他們毒死,算不錯了」,該社區水質檢驗氨氮含量超標,林的辯護人竟稱,尿液稀釋對健康無影響,台中地院依妨害公眾飲水判1年8月、毀損社區物品判拘役60日、恐嚇判3月徒刑。

林男妨害飲水、恐嚇判刑

判決書指出,林男住在潭子區中興北路某社區7樓,2017年間住戶發現他私租頂樓給中華電信架設基地台,陳情抗議將它拆除,讓他減少收入,心生不滿,同年6月至2018年7月間,約每月1次頻率,跳進頂樓水塔內洗澡,並在水塔內大小便。

2018年2月林男還刮損電梯控制面板、同年7月社區頂樓進行排水管泥作,竟在水泥未乾前故意拉扯,讓水泥龜裂。

林男坦承在水塔洗澡、小便

社區住戶長期發現水質臭臭的,卻查不出原因,後來裝設監視器,才發現林男跑到水塔洗澡的荒唐事,將水質送驗氨氮含量超標,2018年7月17日大樓住戶報警,警方到場後,林男還當著警察面前恫嚇「我沒把他們毒死,算不錯了」。

林男坦承在水塔內洗澡、小便,辯稱他也在用水塔內的水,沒那麼嚴重。法官認為,尿液為人體排泄物,暴露在空氣中容易變質及含有細菌,是妨害衛生之物,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住戶得知緊張惶恐,又聽到林男說「沒把他們毒死,算不錯了」,讓住戶更驚恐。

律師︰可依法趕惡鄰

律師李學鏞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第1項俗稱「惡鄰條款」,但實例上要官司勝訴,趕走惡鄰,程序非常繁雜,如有無先行勸導3個月,有無符合條款各項規定,最後有無合法的住戶大會決議等,管委會必須盡蒐證責任,並與律師配合,才有勝訴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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