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直播 妻正嘿咻刑警…/通報兒女、媳婦趕回家抓姦
2019/06/19 05:30
警承諾賠50萬反悔 人夫怒告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警分局陳姓偵查佐,去年疑與美髮店張姓老闆娘偷情,張女丈夫察覺怪異,透過手機查看住處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在廚房以「女前男後」站立姿勢交纏,懷疑正在性交,通報兒子、媳婦及女兒逮人。陳男事後承諾賠償50萬元和解卻不履行,張女丈夫氣炸求償,陳男全盤否認,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判他賠償50萬元。
張女丈夫提訴指出,從去年2月開始,媳婦已多次遇見陳男趁他外出工作時跑到他住處;同年6月,他原已出門工作,中途折返回家拿工具時,卻發現陳男慌張從後門逃跑,妻子也加入阻止,他才決定在家裝設監視器。
手機監看 兒子也看到媽出軌
沒想到,裝了監視器後,不僅發現妻子與陳男兩人在客廳相擁、接吻,同年8月26日,透過手機觀看監視器時,竟發現兩人在廚房以「女前男後」站立姿勢交纏,懷疑兩人正在進行性行為,趕緊通報兒媳;其子也趕忙打開手機查看,發現兩人疑似正在性交,趕回家中處理並報案。
陳男在警方離開後,表明願意賠償50萬元和解,卻未履行,張女丈夫憤而提訴求償100萬元。
陳男全盤否認並辯稱,張女自稱早已離婚,他也未與張女發生性行為,更未承諾賠償50萬元。
此外,張女丈夫所提監視器畫面,均無法分辨身分,且他當時都在上班,未到該處,而畫面中男女擁抱、接吻行為,合乎國際禮儀,只是一般寒暄行為。
警還拗 接吻是國際禮儀…
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確認兩人曾有相擁、接吻行為;另依張女的兒子證詞及警局報案紀錄判斷,去年8月26日案發時,陳男確實在現場並承諾賠償,判陳賠償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