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館詐貸3.3億 慶富老董求刑20年
2019/06/21 05:3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追查慶富集團獵雷艦標案詐貸案,意外發現旗下慶陽海洋公司承作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BOT工程,董事長陳慶男涉嫌聯合3名建築師,以不實資料向5家聯貸銀行詐貸3億3千8百萬元,檢方昨起訴陳等6人,以嚴重毀壞對建築界專業的信賴及金融秩序,建請法院重判陳20年、併科罰金3億元,其餘被告均建請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慶陽海洋公司於2015年7月間,經董事會決議增資1億5千萬元後,陳慶男指示不知情的財會人員,自慶富造船公司及另家公司帳戶內,直接或輾轉將錢匯入海洋公司帳戶,充作增資股款及申貸所需自籌款;並於同月間,向聯貸銀行詐得授信額度2億元後,再輾轉將1億5千萬元匯回慶富造船等公司帳戶內,涉偽造文書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
陳慶男又以旗下造船公司名義,簽訂海科館生態展示館維生系統、機電工程分包契約,明知工程進度遠落後預定進度,3次指示梁姓專案工程師製作不實工程進度圖,梁則找被告郭姓協理製作,並另製作不實工程進度證明書。
隨後又找許姓、夏姓、彭姓建築師,在未實際查核工程進度下,於不實工程進度證明書上用印,再由會計人員持造船公司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不實工程進度圖、不實工程進度證明書等文件,向聯貸銀行申請核撥授信額度,總計於1年4月內,分別詐得2億元、7千2百萬元、6千6百萬元,共計3億3千8百萬元,嚴重破壞對專業的信賴及金融秩序,對陳求刑20年、併科罰金3億元。
檢察官另審酌陳所涉為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重罪,不僅否認犯行,還與梁姓等被告相互卸責,考量陳慶男之子於另案棄保潛逃等因素,建請法院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