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槍打死越南移工/竹警判8月 緩刑3年
2019/07/23 05:30
〔記者洪美秀、廖雪茹、姚岳宏/綜合報導〕新竹縣竹北警分局鳳岡派出所警員陳崇文,連開9槍打死越南籍移工阮國非案,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新竹地院以陳員近距離朝阮身體射擊9槍,不符比例原則,應負過失致死罪責,昨判陳崇文徒刑8月、緩刑3年。
陳崇文2017年8月31日獲報阮國非砸毀民眾車輛,前往處理時因阮拒捕並企圖搶奪警車,制止無效後連開9槍,阮傷重死亡,新竹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新竹地院指出,阮國非是逃逸移工,在飲用酒類及施用甲基安非他命毒品後全身赤裸,無故毀損民眾自小貨車、機車,且欲攻擊民眾。
陳崇文為逮捕並阻止阮開啟駕駛座車門,持警槍朝阮喝令「趴下」,阮未理會,開啟車門欲進入駕駛座內,陳崇文見狀,12秒內朝全身赤裸、未持械、也沒再有攻擊行為的阮下半身連續射擊9槍,致阮傷重死亡。
不符比例原則 應負過失致死罪責
法官認為陳沒有近距離朝阮身體射擊9槍的必要,不符比例原則,應負過失致死罪責。
新竹地院發言人、行政庭長魏瑞紅則表示,陳崇文開第4槍後,阮下部已大量出血,可能造成現場人員危害的程度已降低,但陳仍朝阮射擊5槍,考量他資歷尚淺,沒有處理突發狀況的經驗,且與阮家屬和解,取得諒解,判刑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警政署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
警政署昨晚發出聲明,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並希望各界支持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尊重公權力、配合警察執法。陳崇文去年10月已調往屏東潮州,竹北警分局表示,近期員警執勤遭遇的幾個個案,已喚起社會重視警察執勤面臨不確定性與可能危害, 期望司法能給警察更合理的執法空間。另竹北警分局發起募款加上各界捐助,籌得260萬元協助陳員處理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