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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316公斤毒竟改採簡判 懶法官已影響司法公正

職務法庭免除桃園地院法官俞力華職務。(記者吳政峰攝)

職務法庭免除桃園地院法官俞力華職務。(記者吳政峰攝)

2019/08/16 05:30

〔記者魏瑾筠、吳政峰/綜合報導〕桃園地院法官俞力華因無故遲延案件,其中一件運毒案甚至遲延2年多,且硬是要變更為簡易判決,由於理由前後矛盾,嚴重影響司法公正性與信賴感,而被職務法庭免除職務;有檢察官私下透露,知道俞積案很多,也知道她會想省事,將很多案子改為簡易判決,但案子改為簡易判決後也不積極處理。

由俞力華審理、遲延2年多的案件,事發於2014年3月間,鄒姓男子及張姓男子因運輸第三級毒品K他命,被檢警查獲並查扣324包K他命、重量高達316.85公斤。由於查獲毒品數量相當多,當時刑事局還有發布此案新聞,二人偵訊時均坦承犯行,當時承辦檢察官於2014年4月28日、不到2個月時間,就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運輸第三級毒品」將兩人起訴,不料俞力華卻將該案變更為簡易判決。

據悉,當時檢察官曾多次向俞表達此案查獲毒品量大且是運輸,不適合改為簡易判決,但俞仍執意而為,並三度變更簡易判決處刑裁定日期,拖到2017年3月17日才判定緩刑;此案經檢察官上訴後,已被高等法院分別改判3年4月及3年2月,最高院維持二審判決,全案確定。

桃園地院行政庭長蕭世昌表示,司法院職務法庭免除俞力華法官職務,是因職務法庭認為俞裁定的書類有擅自更改的痕跡,會影響法院裁定書類公正性的外觀;且俞將案件改為簡易程序後,達2年之久未審結案件;另外俞有6個月以上未持續進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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