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駕駛落跑…熱心人留「這輛車撞你機車」

女駕駛倒車時,把機車撞倒。(記者張瑞楨翻攝)

女駕駛倒車時,把機車撞倒。(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9/08/19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女子倒車時,不慎撞倒機車,機車置物箱物品散落一地,她把物品胡亂塞回,置物箱都沒關就打算落跑,路人提醒應報警處理,陳女仍逕自離開,路人於是在置物箱留紙條,寫下車號並留言「就是這輛車,撞上你的機車」,讓鄭姓車主順利報警,並找到肇事的陳女。

警方指出,女子肇事雖無人受傷,但仍不得離開現場,依規定舉發,可處1000至3000元罰鍰,吊扣駕照1至3個月。

鄭姓車主上月底把機車停在台中市南區工學路上,取車時見愛車置物箱被打開,裡面的物品凌亂不堪,機車車身又傷痕累累,有被撞倒的痕跡。心情低落之際,見到置物箱內夾著1張小紙條,寫著肇事汽車的車牌號碼,署名是「路人」,鄭男拿著紙條報案。

警方很快找到46歲陳女,她說,倒車時角度沒有抓好,不小心撞倒後方機車,機車置物箱物品散落一地,自己隨即下車把機車扶正,把散落一地的物品撿回置物箱內,打算離開時,有路人高聲質疑她想要逃跑,「難道不用報警嗎?」「擦撞機車,就應該報警處理!」她當時認為,「路人的說話態度很不好」,語氣很凶,遂直接開車落跑。

警方調閱監視器,女子確實倒車不慎擦撞後方機車,不過態度差的不是路人,而是這名女子,只見她撿起地上物品,胡亂往機車置物箱塞,隨即開車離去,連置物箱都沒關上,難怪引發路人不滿,留言指引機車車主鄭男找到女子求償。

汽車後方有明顯擦撞痕跡。(記者張瑞楨翻攝)

汽車後方有明顯擦撞痕跡。(記者張瑞楨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