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攤」當暗語 警向業者通風報信
2019/09/16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南投縣草屯警分局警員黃仁標,接受賭場、特種行業業者請託,代查小姐或員工是否為失蹤人口或有無刑案紀錄,或作為追債之用;且黃員還以暗語「擺攤」,洩漏警方執行擴大臨檢、取締酒駕、救雛與青春專案等訊息,事後被起訴。黃員也被內政部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認定黃員違失情節明確,判休職2年。
洩情資 給賭場、特種業者
停職中的黃員,被控在任職草屯警分局中正派出所期間,接受美容護膚坊洪姓負責人所託,代查前來護膚坊應徵工作的小姐或員工相關個資,以確定是否為失蹤人口或有無刑案紀錄;黃員另為協助林姓友人追債,2016年1月以舉發交通違規名義,登入警政知識網查詢個資,再將資料提供給林男。
舉發交通違規名義 查個資
此外,黃員還會用台語「擺攤」作為暗語,自2017年5、6月起,多次洩漏草屯警分局執行擴大臨檢、取締酒駕、救雛與青春專案等勤務日期及時段給護膚坊負責人。黃員事後被南投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刑法洩密罪起訴,現由法院審理中。
移送公懲會 判休職2年
內政部另將黃員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合議庭認為,黃員除觸犯刑法外,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第5條「公務員應誠實、謹慎」要旨,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為維護公務紀律,認定應有懲戒必要,判休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