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檔案/翁茂鍾炒股案

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右)。(資料照)

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右)。(資料照)

2019/09/18 05:3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佳和公司董事長翁茂鍾過從甚密,被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移送監察院審查;翁茂鍾因涉應華科技炒股案,一、二審均依違反證交法判刑8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認定翁並無操縱、炒作股票事證,證交法部份判無罪,僅依商會法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因檢方未上訴定讞。

翁茂鍾被起訴,指他持有上櫃的應華精密公司股票,2005年間急欲出脫變現,涉勾結麗天投資顧問董事長蔡漢凱,聯手炒作拉抬應華股票,不法獲利新台幣1億4千多萬元。

台中地院2008年6月判8年徒刑,台中高分院2011年8月仍判8年,最高法院認為全案有疑點,2012年9月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

更一審認定,無證據證明翁有炒股等違反證交法事證,2014年5月改依商會法判刑8月,因符合罪犯減刑條例,減刑為4月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