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盆前警上門 才知夫性侵2女童
判5年需入獄 對妻隱瞞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超崩潰!奉子成婚的陳姓女子,婚後不到半年、在臨盆前夕,警方突然上門,通知她的先生范男因性侵2名未滿14歲幼女,被判刑5年需入獄服刑,陳女彷彿青天霹靂,不知託付終身之人竟如此不堪,憤而向新竹地院訴請休夫,范男雖口口聲聲告訴法官,因為太愛妻子所以才不敢告訴她實情,但法官認為范男隱瞞犯罪紀錄、需入監服刑多年,這段婚姻再也無法維持,因此判准離婚!
妻憤而訴請離婚判准
陳女說,與范男認識不久就懷孕,2016年1月不得已奉子成婚,但范男從未告訴過她自己曾犯罪,可能入監。2016年6月快要生產時,突然有警察上門,告訴她范男因先前犯罪被判刑,必須執行,她才赫然得知先生居然是性侵犯!
夫家對母女不理不睬
由於孩子出生時,范男已經入獄,從未盡到為人父之責,而夫家對她們母女也不理不睬,從未提供扶養費或協助照顧,陳女自認受到蒙騙才結婚,家庭無以為繼,因此向新竹地院訴請休夫。
范男則說,他不願離婚,之所以未在婚前告訴妻子即將入獄一事,是因為「太愛妻子」,怕妻子知道真相後會離開他,因此選擇隱瞞,他說自己入監後曾寫信向妻子解釋,但因人在監獄無法做什麼,家人也因需照顧自己家庭,而沒有餘力照顧她們母女,只能等他出獄後再彌補。
陳女父親作證說,范男直到要入監時才說自己犯過案,竟在妻子臨盆前被抓進去關,夫家買了幾包尿布之後,就不再管他女兒與外孫女,外孫女出生3年多,不管是生病或生活費,范家從未協助,他也不希望女兒再等這種人出獄了!
法官認為,范男在與妻子交往過程中未開誠布公,將會影響婚姻生活的重大事項告知妻子,以致陳女誤以為可與他共營正常婚姻生活,而與他結婚生女,范男這種「自私而未顧念妻子感受」的行徑,在陳女得知實情後,足以令她心中痛苦不已,而范男入監執行後,陳女需獨自面對生產、育兒、經濟、生活等各方壓力,也難以期待陳女願意繼續與范男維持婚姻關係。
法官認為,范男雖口口聲聲說深愛妻子而不願離婚,但以范男仍須在監獄多時的客觀情況來看,已無從挽回婚姻,而雙方婚姻之所以難以維持,乃因范男隱瞞犯罪紀錄、入監服刑多年,因此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