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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司法烏龍不止一件/彰院一審漏判 彰檢渾然未覺

魏應充昨天原準備入監,步入台北地檢署前與味全龍總教練葉君璋相擁,不料魏應充隨後被告知暫免入監。(記者黃捷攝)

魏應充昨天原準備入監,步入台北地檢署前與味全龍總教練葉君璋相擁,不料魏應充隨後被告知暫免入監。(記者黃捷攝)

2019/11/16 05:30

〔記者張文川、顏宏駿/綜合報導〕頂新劣油案司法烏龍不止1樁!在昨天傳出「發監喊停放人回家」事件之前,頂新案一審法官曾漏判統清被詐案,致使此部分不在上訴二審範圍內,但二審卻也宣判此部分有罪,由於程序出錯,最後被最高法院撤銷。

檢方追訴頂新劣油案,彰化地檢署在一審時吞了敗仗,魏應充等人全都獲判無罪,到了二審總算由台中高分檢打出逆轉勝,改判有罪。

當時一審判決,竟漏判彰檢起訴的其中1項犯罪事實,也就是頂新向越南大幸福公司買入非食用級、不能供人食用的椰子油,精煉後賣給不知情的統清公司,統清再轉賣給統一、開元食品,製成奶油球等食品流入市面。

程序出錯 最高法院揪出

彰檢未察覺此部分一審漏未判決,只針對寫明無罪的其他罪行上訴二審,以致統清案法理上不在二審審理範圍,但二審實質審理後,認定此部分有罪,依食安法「販賣假冒食品」罪,對魏應充等人做出宣判,魏被判刑8月。

全案直到最高法院核對一、二審各項犯罪事實,才發覺一審沒判到統清案,違反3層審級依序審判規定,將此案撤銷,應由彰化地院另行補充判決,以此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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