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入600萬大老闆 貪4千拒還吃官司
2019/11/17 05:30
監視器畫面發現他吞錢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許姓公司負責人,去年9月在高雄市一家銀行操作提款機,進行無摺存款時,後方一名女子發現他腳下有4張千元大鈔,以為是許男掉落,撿起交給許男,許順手收進背包內,真正的失主調閱監視器,透過行員向許追討失款,許男竟拒不返還。橋頭地院依侵占遺失物罪將許男判處罰金5000元,並沒入拾獲的4000元。
判決指出,許男年收入5、6百萬元,去年9月25日中午在高市一家銀行操作提款機時,使用另台提款機的莊姓女子取提款卡時,不慎掉出4張千元紙鈔在許男腳旁,莊女身後的女子誤認鈔票是許掉的,才會撿起交給許。
大老闆仍堅持錢是他的
莊女事後發覺錢掉了,透過監視器畫面發覺許男拿走,聯繫他請求還錢,許堅稱錢是他掉的拒還。
橋頭地院傳訊相關證人及勘驗監視器,認定許男觸犯侵占遺失物罪,依此判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