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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道歉有教化可能」 殺博士生借屍還魂 孫國晃免死定讞

惡狼孫國晃因害怕坐牢,誘殺男網友博士生張志添當替死鬼,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孫國晃獲判無期徒刑確定,逃過死刑。。(資料照)

惡狼孫國晃因害怕坐牢,誘殺男網友博士生張志添當替死鬼,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孫國晃獲判無期徒刑確定,逃過死刑。。(資料照)

2019/11/21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9年前犯下性侵案而將入獄的惡狼孫國晃,因害怕坐牢,誘殺男網友博士生張志添當替死鬼,故佈疑陣成自己畏罪自殺;法院歷審曾4度將他判處死刑,但更三審、更四審都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孫國晃獲判無期徒刑確定,逃過死刑。

此案高雄地院、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更二審都認為孫男罪無可逭,判處死刑;更三審與今年1月宣判的更四審,則是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孫男有多次認罪並向被害家屬致歉,且願負民事賠償責任,有教化改過遷善的可能性。

最高法院昨認定,更四審已詳盡說明事實與證據理由,認定孫男殺人手段凶殘,至今未實質賠償,考量他多次坦認犯行,並以言詞和書面表達道歉與願意賠償之意,「認非無悔過之心」,更四審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於法並無不合;民事方面,法院先前已判孫國晃應賠償死者家屬1086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2010年10月間,海軍退役的孫國晃因犯性侵害案被判刑8年半確定,他為了逃避入監執行,誘騙網路認識的博士生張志添,約至汽車旅館殺害,將遺體載往墳墓旁空地,潑汽油焚屍。孫故佈疑陣,將裝有自己皮夾、健保卡、遺書的背包留在焚屍現場。但檢方相驗遺體時,比對指紋和DNA都與「死者」孫國晃樣本不符,追查出死者是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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