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瞌睡10秒釀3死 阿羅哈司機起訴

郭姓司機坦承熬夜精神不繼,事發前一度閉目10秒,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資料照)

郭姓司機坦承熬夜精神不繼,事發前一度閉目10秒,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資料照)

2019/12/13 05:30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阿羅哈客運翻落國道邊坡造成3死,檢方調出監視器發現,當時客運上的郭姓司機因疲累而多次閉眼,車禍前一刻還閉目養神10秒,彰化地檢署昨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至於阿羅哈須負連帶賠償民事責任。

起訴書指出,郭姓司機(33歲)6月10日中午12點從高雄站發車,駕駛6小時抵達台北,休息1小時後,從台北發車到高雄站,行經林口、新竹,陸續搭載共15名乘客,當晚9時50分左右,行經國道一號南向205公里處,車輛失控向右偏移駛入路肩,繼而翻落邊坡。

檢方偵訊時,郭男坦承事發前一日晚間11點下班,因處理私事至10日清晨4點才返家休息,導致精神不濟,進而發生車禍。

檢方查看車內監視器,發現郭男在事發前多次閉眼,最後一次更長達10秒。

檢方指出,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司機每日駕車時間以合計10小時為上限,郭姓司機當天並沒有超過上限;勞動部公告,客運業放寬勞工連續工作日不得超過9日,當日郭男上班第7日,未違反公告規定,因此公司無刑責,但因涉及僱用人責任,須負連帶賠償民事責任。

郭姓司機、阿羅哈公司已與沈姓、吳姓死者家屬調解,尚未與江男家屬和解,郭男當時就坦承是肇事者,符合自首條件,檢方將他起訴時,也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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