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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酒測SOP 防採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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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1 05:30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林男遇到警方酒測,卻在員警面前拿酒瓶喝酒,對此爛招警方也不是無計可施,實務一般都會認定有意干擾酒測,會開出拒測罰單。警方提醒,拒測罰款已從9萬元調高至18萬元,第2次後,更會按次加罰18萬元,提醒民眾不要用此爛招,否則損失將更慘重。

拒酒測罰款已調至18萬

根據警政署發布執行酒測標準,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拒絕檢測」裁罰,警政署考量實務執法的一致性,曾去函交通部核定,認為拒絕檢測方式,應包含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駕駛時即含酒精濃度等行為,其中駕駛人下車後直接飲酒即屬此類。

警政署也建立員警酒測SOP程序,包括指揮車輛停止後,應告知駕駛,正在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同時檢測前應全程錄影,並詢問受測者飲用酒類及結束時間,留下執法證據,若日後產生爭議有所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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