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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LINE「你快把持不住⋯」法官︰有愛意還沒行動 免賠

法官判有愛意還沒行動免賠,圖為情境照。(資料照)

法官判有愛意還沒行動免賠,圖為情境照。(資料照)

2020/01/21 05: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職業軍人阿豪發現,太太林女常與機車行王姓老闆吃消夜、聊天,甚至睡在機車行樓上客房,雙方LINE還有「我期待、我覺得你快把持不住、你已忍不住牽我的小手…」的曖昧對話,阿豪怒告妻子與王男侵害配偶權,要求各賠50萬元。台南地院認為,兩人僅止於言談、想法,未發生實際曖昧行為,無法認定侵害配偶權,判免賠。

阿豪與林女婚後,阿豪因服役常隔2週才回家1次,林女平日晚間下班覺得無聊,會到因業務關係結識的機車行王姓老闆處吃消夜、聊天,甚至睡在機車行樓上客房。

阿豪控訴,林女手機LINE上與王男對話曖昧,王男表示「要帶妳去外島、我這有睡衣」;林女回稱:「我期待、我覺得你快把持不住、你已忍不住牽我的小手、那本來就是我的睡衣,我的化妝品在你那!明天要變鬼了!我剛梳頭髮把掉的頭髮放你桌上,忘了丟掉,麻煩你~歹勢。」

阿豪認為林女與王男交往,並曾出遊、吃飯,且林女曾到王男家中多次留宿過夜,兩人已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

林女解釋,她到王男處聊天或吃消夜,現場還有王男的員工、友人,與王男只是單純朋友關係,有時吃消夜後近凌晨,考量安全才借用客房睡覺,當時王男的員工都在場。

對於王男邀約要到外島,林女說,對方只是詢問,並未成行,且她與阿豪吵架時,王男都勸說夫妻要多溝通,並未破壞他們夫妻感情,與王男絕未逾越朋友分際關係。

台南地院法官傳訊機車行老闆的員工,員工證稱,林女到機車行吃消夜或看電影,他都有在場,老闆未與林女獨處,且沒見過老闆與林女同房。

法官認為,雖然林女與王男的對話曖昧,可能因相處彼此仰慕、滋生愛意,但僅止於言談、想法,沒有實際曖昧行為,無法認定侵害配偶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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